“永久除幽門,3天包斷裉(根)”“不是修復,是根冶(治)”“牙齒問題,一刷全無”“治牙敏感,修復率>99%,根源修復,無效包退”……今年“6·18”期間,《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電商平臺看到有商家售賣的“牙膏”宣稱有上述這些功效。那么,這些產品真的是牙膏嗎?真的具有治療功效嗎?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宣稱“永久除幽門”
在某電商平臺,一家名為龍行龘龘經營部的店鋪在售賣“喬記本草牙齦萎縮專用牙膏”。銷售圖片宣稱“當晚長牙齦,200%修復,一次冶(治)好,此身不犯”。店鋪數據顯示,該產品單盒39元,累計評價2000+,好評率達99%。
另一家名為“本草醫藥健康小店”的店鋪則在一款名為“北京協和醫學院幽門螺旋桿菌口腔抑菌膏專用牙:膏”產品介紹中稱“永久除幽門,3天包斷裉(根)”。宣傳圖片上還承諾“不轉陰,不要錢”。不過,當記者向上述店鋪的客服咨詢是否能治療口腔疾病時,客服稱“可以改善幫助恢復”。
與上述兩店售賣的幾十元產品相比,一家名為“欣梵保健器械專營店”的店鋪直接把“北京同仁堂幽門螺旋桿菌牙:膏”賣到了百元以上。根據該店鋪宣傳,該產品專為病菌問題研發,是螺旋桿菌克星,可以做到“一刷除菌,永不范(犯)”。店鋪客服告訴記者,這款產品有治療效果,能讓幽門轉陰,快的話幾天就開始見效。
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身體護理旗艦店的一款“牙齦萎縮專用牙膏”單支售價是64元,累計用戶評價過萬。記者看到,該店宣稱“不是修復,是根冶(治)”,能“3天逆轉牙齦萎縮”。記者詢問能否根治,客服回復稱“很多顧客反饋效果非常不錯”。記者追問“不根治能否退款”,客服改口稱“可以改善牙齦萎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宣傳一般是通過圖片顯示,多數宣傳用語使用錯別字,產品名稱也是用標點符號隔開,讓人不得其解。
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秘書長高文穎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牙膏監督管理辦法》,牙膏功效包括防齲、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這些功效可以通過添加必要的功效成分來實現,其功效也須在省級以上具有資質的口腔醫學機構按照國家衛生部標準通過相關臨床試驗驗證以后方可宣稱。美白牙齒、緩解口臭、減少牙結石等是牙膏清潔功能的延伸,是一種輔助、強化作用,也需要通過相關試驗證明有效以后才能宣稱。但不管是什么功效,牙膏是日用消費品,按照規定不能宣稱醫療作用。
牙科分離劑不是牙膏
記者發現,上述店家售賣的是“牙膏”,但點擊商品外包裝圖片,顯示的卻是“牙科分離劑”。一家網店的客服人員向記者坦言,他們銷售的是牙科分離劑,沒有治療功能。
那么,牙科分離劑是什么?能否稱為牙膏呢?
韓亮說,牙科分離劑是牙科矯形修復操作過程中使用的輔助材料,是使兩種相同或不同的材料之間、材料與模具之間形成隔離膜,使其不會粘連,易于分離。專業人員用的牙科分離劑的成分、包裝和用法與市面上賣的牙膏不同。在韓亮看來,如果廠家的產品成分就是牙膏,卻稱為牙科分離劑,那就是造了一個大眾不太懂的卻能讓人產生污漬分離聯想的詞。
根據規定,牙膏一般要進行備案,備案號一般為妝字號。根據網店展示的商品詳情,記者看到這些牙科分離劑備案的是械字號。例如,本草醫葯健康小店銷售的“北京協和醫學院幽門螺旋桿菌口腔抑菌膏專用牙:膏”,顯示為牙科分離劑,其備案號為:黔東南械備20240229號。經查詢,備案人是華林堂藥業(貴州)有限公司,產品成分由鉀皂、水玻璃、藻酸鹽、聚乙烯醇、甘油、乙二醇組成,預期用途為“用于分離不同的牙科材料”。上述提到的“喬記本草牙齦萎縮專用牙膏”,也顯示為牙科分離劑,備案號同樣來自黔東南州,備案人是貴州苗百通藥業有限公司。雖然這款產品主要成分與前者不同,但預期用途一致,并沒有治療用途。
2023年12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牙膏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牙膏監督管理辦法》將牙膏定義為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體牙齒表面,以清潔為主要目的的膏狀產品。
廣東省藥監局2023年12月11日發文進行解讀,表示“口腔清潔護理用品種類繁多,包括常見的牙粉、漱口水,以及屬于衛生消毒類產品的口腔抑菌膏(消字號),屬于醫療器械類產品的牙齒脫敏凝膠(械字號),屬于藥品類的丁硼乳膏(藥字號)等產品,均不屬于牙膏的范疇。這些產品中,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需要按照藥品、醫療器械實施嚴格監管”。
2024年10月8日,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就“如何看待牙膏產品的功效宣稱”這一問題發表觀點,認為“牙膏是日用消費品,按照法規不能宣稱醫療作用。而消字號、械字號、藥字號口腔產品(如宣稱抗幽門螺旋桿菌的牙齒潔離劑),不符合牙膏的定義,需要在藥店渠道銷售,不能宣傳可以像牙膏一樣日常使用”。
銷售涉嫌誤導
《牙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牙膏標簽禁止標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等。
然而,記者看到,網店銷售的一款牙科分離劑,一邊宣稱自己是“牙膏”,一邊又在外包裝上突出標注幽門螺旋桿菌、牙齦萎縮、牙齒松動、口腔潰瘍、牙周炎、牙結石、口腔異味等口腔疾病名稱。同時,銷售人員一邊利用圖片宣傳產品具有治療作用,一邊又在接受咨詢時稱“有改善作用”。
北京理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久成表示,上述店鋪的宣傳行為和生產廠家的突出標注行為,均涉嫌誤導消費者。
韓亮提醒消費者,牙膏的主要功能是清潔口腔,如果宣傳牙膏能起到相關功效,應該是對牙齦的局部癥狀、炎癥或者是表面現象起一定作用。牙科分離劑雖然是醫用級別的清潔劑,但這個只能偶爾使用,長期使用可能有一定的健康隱患。對于有口腔疾病的患者來說,最好到口腔醫療機構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