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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頤武:文化類小微企業應與科技型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2018年03月07日 11:40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記者 魏金金 專欄)近年來,文化類小微企業異軍突起。作為文化類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人才、資金、平臺、稅收等方面的保障引發從業者關注。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張頤武就帶來了關于如何更好促進文化小微企業發展的提案。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張頤武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魏金金 攝

      “這個議題提了不少年,大家也很關注。現在一些地方政府也出臺了一些政策,但是文化類小微企業的待遇和科技小微企業的待遇相比,還是有很多差別”,張頤武談到,盡管同屬小微企業,但科技型的小企業,在投資優惠、產權運作、人才、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與優惠都更加清晰明確。

      張頤武坦言,我們現在應該更加客觀地從產業貢獻的角度來看待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從很大意義上來說,科技小微企業和文化企業都是靠個人或團隊的智力才能、創造力來形成持續的發展動力。就文化類小微企業而言,往往某個經紀公司或是知識產權型公司,或是某個網文作家、某個演員,就可以帶動產業上下游的發展?陀^來講,雖然這些企業在產值上不如領域內的獨角獸大公司,但整體上,它們對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這些文化創意類的小微企業,他們應該和科技企業享有相似的待遇或者同等的待遇。我們可以將文化創意企業相應地納入到科技創新產業或互聯網創新行業之中”,張頤武認為,對照科技型企業,我們應該關注如何給予文化類小微企業更多支持,尤其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投資等方面,從而幫助它們實現更加順利的發展。

      此外,張頤武還談到,盡管過去幾年,各地方相繼出臺了不少支持文化創意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但更多地是在文化部門,實際上與經濟相關的其他部門協調還是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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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