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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退票權還給消費者

    2025-08-22 06:39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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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退票權還給消費者

    2025年08月22日 06:39   來源:經濟日報   雷 婷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布《2025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指出,在演出市場井噴的上半年,演唱會相關投訴量同比翻了一番,其中“退票”訴求占比超九成。

      演出票通常提前開售,部分演出甚至提前半年以上售票,觀眾通常需先支付票款。在現有的實名購票制度下,演唱會門票既不可轉讓,也不能贈予,一旦情況有變無法到場,退票就成了消費者挽回損失的唯一途徑。然而,“不可退票、整單整退、提前30天關閉退票通道、手續費高達80%”等條款,卻讓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

      相較之下,同樣具有強時效性的航空票、高鐵票、電影票等已普遍實行階梯退票,演出票卻仍以“特殊商品”為由,普遍執行“不可退、不可改”政策,將退票風險轉嫁給消費者。同時,一些平臺把“關鍵限制”藏在冗長協議或灰色小字里,消費者很難注意到。

      設置較高的退票門檻和手續費,防范“黃牛”大量囤票后又大量退票,對平臺運營管理來說無可厚非,但這不能成為限制普通消費者退票的擋箭牌。

      把退票權還給消費者,讓消費者不再為退票煩心,能夠激發消費熱情,有利于演出市場長遠發展。應探索建立全行業各平臺“階梯退票”統一標準,參考鐵路、航空等退票模式,按照退票時間遠近設置比例遞增手續費,越接近演出時間,手續費越高,而非一刀切“30天前禁止退”。應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模式,強化執法協同,重點治理“黃牛”亂象,營造有序友好的市場環境。(作者:雷 婷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