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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五個嚴禁
2013年03月17日 10:45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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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為確保司法廉潔于2009年出臺的五條禁令。具體內容為: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
(責任編輯:秦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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