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前查“種草”攻略(網絡推薦帖),已成為不少年輕人的生活習慣。然而,“花式種草”“真心推薦”有可能是AI生成的虛假“種草”筆記。
7日,杭州中院二審宣判一起涉AI生成虛假“種草”內容案。這也是浙江首例涉AI技術商業化應用案。
此前,一家運營社交電商平臺的科技公司發現,部分用戶利用一款AI寫作工具,在平臺發布虛假“種草”筆記。該科技公司便將開發這款工具的兩家網絡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認定,案涉AI寫作工具提供的“小某書”“種草”文案等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兩家網絡公司共同賠償科技公司10萬元。
“這類幫助博主進行虛假推廣的AI軟件,對平臺內容生態和信譽造成極大傷害,也損害用戶的合法權益。”杭州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王江橋說,技術本身中立,但技術應用要受到約束,不能濫用,針對以特定場景為應用層提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理應尊重特定應用場景的規則。
該案給技術應用劃定法律邊界,也提醒AI模型開發者、AI服務提供者和AI產品使用者在開展業務前,必須事先審查潛在風險。
隨著技術快速發展,AI侵權、AI造謠、AI詐騙等亂象逐漸顯現,也產生了AI引發的生成物權利歸屬、算法侵權、平臺責任等新型法律問題。
近年來,杭州法院已受理17起涉人工智能的新類型案件,包括涉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13件、專利權糾紛1件、技術秘密糾紛1件、個人信息保護糾紛2件。
從個案探索中提煉規則,杭州中院同步對外發布《關于以高水平知識產權司法服務保障杭州建設人工智能創新高地的意見》。這是浙江首份關于人工智能的司法保障意見,明確了六類人工智能典型糾紛的裁判理念,從規則引領、機制創新、體系建構等維度構建全鏈條的司法保障。